發布時間:2020-07-29 16:34:38
4.11.1 結構加固用錨栓應采用自擴底錨栓、模擴底錨栓或特殊倒錐形錨栓,且應按工程量一次進場到位。進場時,應對其品種、型號、規格、中文標志和包裝、出廠檢驗合格報告等進行檢查,并應對錨栓鋼材受拉性能指標進行見證抽樣復檢,其復驗結果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加固設計規范》GB50367的規定。應指出的是特殊倒錐形錨栓僅指“糖葫蘆形錨栓”而言,不包括一般膠粘螺桿。
JGJ 145-2004 混凝土結構后錨固技術規程
4.1.3 膨脹型錨栓和擴孔型錨栓不得用于受拉、邊緣受剪(c小于10hef)、拉剪復合受力的結構構件及生命線工程非結構構件的后錨固連接。
4.1.4 滿足錨固深度要求的化學植筋及螺桿,可應用于抗震設防烈度不大于8度之受拉、邊緣受剪、拉剪復合受力之結構構件及非結構構件的后錨固連接。
《混凝土結構加固設計規范》GB50367-2013及《混凝土結構后錨固技術規程》JGJ145-2013中提出在抗震設防區承重結構中使用錨栓時應采用后擴底錨栓或特殊倒錐形膠粘型錨栓。